12月14日下午,由团市委主办的2018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召开,12家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检察院等12个市“预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汇报。各单位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汇报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
会议介绍了团市委在“预青”工作上的亮点和经验,团市委与成员单位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预青”工作进行了讨论。
会议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各成员单位在举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上成效显著,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较大的反响。但“预青”工作还任重道远,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艰巨,责任光荣,它不仅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也是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履职,齐抓共管,依托综治工作机制,从各自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出发,整合各方力量,推动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有效开展。